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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风光旅游网服务条款的确认
风光旅游网的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武汉风光旅行社所有。风光旅游网提供的会员服务将完全按照其发布的章程、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会员必须完全同意所有服务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正式会员。 2.服务简介 风光旅游网通过国际互联网络为用户提供网络服务。同时,用户应同意: (1)提供详尽、准确的个人资料。 (2)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 风光旅游网不公开用户的姓名、地址、电子邮箱和笔名, 除以下情况外: (1)用户授权风光旅游网透露这些信息。 (2)相应的法律及程序要求风光旅游网提供用户的个人资料。 如果用户提供的资料包含有不正确的信息,风光旅游网保留结束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资格的权利。 3.服务条款的修改和服务修订 风光旅游网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风光旅游网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重要页面上提示修改内容。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用户可以主动取消获得的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享用网络服务,则视为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风光旅游网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知照用户的权利。风光旅游网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 4.用户隐私制度 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是风光旅游网的一项基本政策。所以,作为对以上第二点个人注册资料分析的补充,风光旅游网一定不会在未经合法用户授权时公开、编辑或透露其注册资料及保存在风光旅游网中的非公开内容,除非有法律许可要求或风光旅游网在诚信的基础上认为透露这些信件在以下四种情况是必要的: (1)遵守有关法律规定,遵从风光旅游网合法服务程序。 (2)在紧急情况下竭力维护用户个人和社会大众的隐私安全。 (3)符合其他相关的要求。 5.用户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
用户一旦注册成功,成为风光旅游网的合法用户,将得到一个密码和用户名。用户将对用户名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用户都要对以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您可随时根据指示改变您的密码。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告风光旅游网。 6.用户管理 用户单独承担发布内容的责任。用户对服务的使用是根据所有适用于风光旅游网的国家法律、地方法律和国际法律标准的。用户必须遵循。 7.通告 所有发给用户的通告都可通过重要页面的公告或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服务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件的通告都会以此形式进行。 8.网络服务内容的所有权 风光旅游网为用户提供的其他信息。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标签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所以,用户只能在风光旅游网和广告商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风光旅游网所有的文章版权归原文作者和风光旅游网共同所有,任何人需要转载风光旅游网的文章,必须征得原文作者或风光旅游网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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